最近有个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火了,注册地址在广东东莞。企业的老板叫周瑜,这个巧合加上“猪葛亮”和“诸葛亮”的谐音,大家讨论得挺热烈。查了一下工商信息,这家公司还挺正规的,处于存续状态。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应说,这名字是她们自己想的,也是合法注册的,不是为了恶意营销。她还提到春节后就把公司注销了。 这件事闹得挺大,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站出来发声了。他们觉得用“猪”代“诸”的谐音来注册商标,就是想攀附历史名人进行恶意营销,伤害了诸葛后裔和敬仰诸葛亮的人的感情。声明里说已经发现了近200家类似的商标和企业,他们担心这种谐音梗滥用会误导公众认知,损坏历史人物形象。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分析了法律问题。根据《商标法》,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做商标。诸葛亮作为历史先贤,“猪葛亮”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他,可能会损害他的形象。所以他们可以请求宣告这个商标无效。 丁金坤还提到一个问题,诸葛亮已经是去世的人了,他的名誉权保护范围有限。现在活着的人很难被法律认定为他的近亲属,而且证明自己是后裔也不容易。所以能不能维权成功关键看这个商标有没有被认定为有不良影响。 “不良影响”的认定挺灵活的,通常取决于行政人员的看法。长沙律师事务所协会副会长刘研也说过,《商标法》保护的是公共利益和秩序,不是某个人的私权。 这种现象不止这一个例子。曹操、诸葛亮等历史名人都被拿来用过商业注册案例引发过讨论。这些例子说明企业命名要在创意和尊重历史文化之间找到平衡点。 丁金坤律师建议涉及著名历史人物名称的商业使用可以先征求一下民意参考一下主流社会观念来平衡创新和尊重之间的关系。 “猪葛亮”商标争议虽然是个例子但是牵扯到很多话题:历史人物权益、商标审查标准、商业伦理和文化尊重等等。鼓励市场创新活力的同时也要通过法律解释、行政审核和社会共识来构建保护创意又维护文化尊严的机制。 这次事件也给市场主体提个醒:在起名和品牌建设上要对历史有敬畏之心,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传达积极健康的文化价值才能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