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尾款“房抵”引争议:包头项目欠款被要求换购重庆公寓,承包方透析用钱陷困局

一位南京企业负责人近日向媒体求助,反映其公司承建的包头市景观工程尾款遭长期拖欠,更被要求以远在1500公里外的重庆公寓房抵债。

这一事件再次暴露出房地产行业工程款结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该景观工程由格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于2022年中标,工程总造价1085万元。

甲方包头市新城亿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支付907万元,尚余178万元工程款未结清。

按照合同约定,这笔欠款中108.5万元应以房产抵扣,其余69.5万元支付现金。

然而,双方在房产位置、定价等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导致欠款被拖欠长达两年半之久。

问题的症结在于房企提出的"工抵房"方案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

承包商反映,房企指定的重庆公寓房每平方米售价超过一万元,而当地实际市场价仅为6500元左右,虚高幅度达50%以上。

更为不合理的是,这笔欠款产生于包头的工程项目,却要用远在重庆的房产抵扣,地理位置相隔遥远,承包商若要变现必然面临巨大折损。

承包商的困境因其个人遭遇而更显紧迫。

项目负责人潘先生于2025年初被诊断患有尿毒症,目前每周需进行三次血液透析治疗,医疗费用高昂,急需现金周转。

在这样的健康和经济双重压力下,被迫接受不合理的"工抵房"方案无疑是雪上加霜。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个案。

业内人士透露,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采取"工抵房"方式处理工程款债务已成为行业内的普遍做法。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房企往往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的议价空间极其有限。

房企通常以"要房可以,要钱没有"的强硬态度,强制承包商接受虚高定价的房产,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将自身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产业链下游的承包商。

从产业链角度看,这种现象反映出房地产行业债务处理机制的失衡。

承包商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其工程款债权应当得到充分保护。

然而,当前的"工抵房"实践中,房企可以单方面决定房产位置和定价标准,承包商只能被动接受,这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包头市新城亿卓的最终控股股东为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集团。

作为上市公司,其下属企业的债务处理方式应当更加规范透明,不应采取损害合作方权益的强制手段。

这也提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房企债务处理行为的监督。

当前,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房企应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在工程款结算中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能以强势地位强制承包商接受不合理条件。

其次,行业协会应当制定"工抵房"的规范标准,明确房产定价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防止虚高现象。

再次,司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款债权的保护力度,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债务处理方案,应当依法介入。

最后,监管部门应当将房企的债务处理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损害承包商权益的行为进行记录和曝光。

这起跨越医疗、法律、金融多领域的纠纷案,既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拷问,更是对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体系的检验。

当行业惯例与生命权保障产生冲突时,需要制度设计展现更多的人文温度与法治力度,避免让治病钱困在钢筋水泥的债务迷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