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作为传统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河县公安局在日前开展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专项检查中,创新工作思路,将传统的单向监管转变为双向互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融入安全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问题与现状方面,烟花爆竹作为高危险品,其销售、储存、燃放环节存在多重风险。
一些经营者因缺乏专业知识,容易将不同等级的产品混淆销售;部分消费者安全意识不足,选购和使用时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
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通河县公安局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零售店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规范、产品分类不清等问题,这成为此次重点整治的对象。
在创新工作方法上,通河公安改变了以往单纯的执法检查模式,将每一次检查都变成了一堂生动的安全课。
民警在检查消防器材时,不仅核实压力是否合格,更详细讲解灭火器的正确放置方式和紧急使用要领;在查看产品存放时,针对大型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耐心向店主解释产品等级分类制度,指导其规范销售行为。
这种"检查即教育"的做法,让抽象的安全规定变成了具体可感的操作指南。
在消费者端,民警同样没有放松。
面对正在选购烟花爆竹的消费者,民警主动上前,针对"儿童烟花"等产品进行安全提示,强调必须有成人监护、远离危险区域等要点。
这些看似简单的叮嘱,实际上是将安全责任具体化、个性化,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清晰理解自己在安全使用中的义务。
从工作成效看,这一创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方面,通过现场指导,多家零售店立即整改了存在的问题,不规范的产品被及时下架,消防器材被正确放置,隐患排查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另一方面,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那位恍然大悟的店主和连连点头的消费者,充分反映了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
这一做法的深层意义在于,它体现了现代公共安全治理的新理念。
安全管理不仅需要严格的执法,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通过警民互动、面对面沟通,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共同目标变成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种"共治"模式比单纯的行政处罚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展望后续工作,通河公安局可进一步深化这一创新模式。
建立长效的安全宣教机制,定期组织经营者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认知。
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形成安全指南,向全社会推广,扩大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节日喜庆不应以安全为代价。
把检查现场变成“流动课堂”,把监管要求转化为群众听得懂、做得到的安全行动,是基层治理走深走实的体现。
只有经营者守住合规底线、消费者遵循安全规则、监管部门持续织密防护网络,才能让年味更浓、更暖,也让平安成为最踏实的节日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