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给了婚外有不正当关系,法院判决很公正也很有意义

那天是2014年,寇某和王某登记结婚了。转眼到了2022年9月,王某因病去世,寇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他从2020年开始就和谢某有了不正当关系。寇某查了微信转账记录,发现从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王某多次给谢某转钱,加起来有24万多元。这些转账里,有像520、1314这样的数字,还有“爱你呀”的聊天记录,王某还给谢某买了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寇某生气了,就把谢某告到了法院。她觉得谢某明知王某已婚还跟他发展关系,这太不道德了。王某没经过她同意就把钱给了婚外的谢某,不仅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还侵害了她的财产权益。所以寇某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让谢某返还所有钱。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认真查了查。结果发现王某确实在婚外有不正当关系,这一点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证。法院认为夫妻应当忠实、尊重和关爱对方。重点是王某给谢某转账的钱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但处理钱的时候要为了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法定义务才行。王某给谢某转大额资金不是为了共同生活需要,也没跟寇某商量。更关键的是,这种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违背了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底线,所以这个赠与行为无效。 至于具体返还多少钱,法院看了证据后做出了决定。2020年7月3日之前,王某给谢某转过几次小额款项,时间比较早,这些可能是正当消费花掉的钱。所以最后裁定自2020年7月3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明确认定为赠与的转账总额244,410元得退回来。另外,为了弥补寇某被占用资金造成的损失,让谢某从案件受理那天起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西充县法院这个判决很公正也很有意义。它再次强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原则和擅自处分与合法处分的界限。它也明确否定了基于婚外情这种不道德行为的赠与效力,保护了合法婚姻关系和配偶的财产权。这给那些想通过不正当关系获取别人财产的人敲响了警钟——法律不会承认也不会保护这种行为。司法裁判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还要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