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始终是司法最好的防腐剂

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习近平总书记把这一平台称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这两年就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具体规范上做了明确规定。前些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裁判文书上网时把审判人员的名字和案号给隐去的现象作出回应,强调在互联网公布的文书中,依法履职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姓名都得如实写出来。这个表态是为了纠正因为操作不熟导致的一些偏差,确保司法公开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裁判文书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最后载体,把它公开上网就是要把司法运行的过程放在阳光下。早在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已经上线了,到现在已经成了全球最大的公开平台。十多年来,大量的裁判文书被公开,不仅让公众看清了司法的逻辑和尺度,还逼着法官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这其实就是阳光司法最好的防腐剂。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文书上网的范围、例外情形和技术处理标准都有规定,目的是要平衡好司法公开和保护隐私、商业秘密这些价值。最高法这次强调不能隐去法官的姓名和案号,因为这些既不是个人隐私也不是国家秘密,反而是司法责任制的直接体现。“让审理者裁判”,让法官在裁判文书上署名是很庄严的事情。 署名意味着法官得对自己的判断负责,还得接受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是允许法官在公开文书中“隐身”,那很可能会消解个体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就是要捍卫司法公正的底线。之前关于“裁判文书网要停止更新”的谣言他们也辟谣过了,表明还要持续优化公开机制。 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能不能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给公众监督提供了一个重要桥梁。公开署名让公正变得“可见”,也让责任变得“可溯”。这次强调署名规范是司法公开进程中的一次校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路上必须坚持审判公开的原则,对于执行中的偏差也必须纠正。 只有用公开来促进公正,用透明来保证廉洁,才能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成为看得见的公正载体。这样才能夯实法治社会的根基,赢得人民群众的持久信任与支持。阳光始终是司法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公信力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