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执行 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优化患者用药体验

问题:药品目录调整进入常态化后,如何在“动态准入、及时退出”的制度安排下,既保障群众用药连续性,又促进基金使用更规范、更可持续,是各地医保治理面临的现实课题。

此次浙江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对目录执行、支付标准、挂网采购、进院使用、处方流转以及商保衔接等作出系统部署,旨在把目录调整的政策红利转化为患者可及、医院可用、基金可控的治理效能。

原因:一方面,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通过谈判、竞价等机制持续引入临床价值更高、患者需求更迫切的药品,同时也对部分未能续约或性价比不足的品种进行退出,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平衡。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竞价药品数量增加,支付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精细化、院内配备与零售渠道联动等配套机制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若执行口径不一、挂网进度滞后或处方流转不畅,容易造成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梗阻,影响参保群众获得感,也可能带来基金支付风险。

影响:本次通知对多项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

其一,强调严格执行新版目录,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不得随意调整,有利于避免地方执行差异导致的待遇不均,增强政策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其二,对续约失败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设置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前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这一安排突出“稳衔接”导向,有助于降低患者换药风险,减少因治疗方案调整引发的临床波动。

其三,支付标准管理更趋统一:国谈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支付标准;新纳入目录的国家集采药品以本省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对市场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报销,这将进一步传导价格信号,引导医疗机构和药店优先配备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减轻患者负担。

其四,挂网与进院环节被置于突出位置,要求相关企业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药品挂网,并对国谈药品挂网价格、竞价药品挂网价格提出约束,有利于压实企业、平台与管理部门责任,提升政策落地效率。

其五,“双通道”管理持续优化:将新增国谈药品、竞价药品纳入管理,调出目录的原“双通道”药品同步调整;处方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与配备率要求,有助于提升处方流转规范性和药品可及性,增强院内外用药衔接。

其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对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的挂网配备参照国谈药品执行,同时明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相关病例不纳入DRG范围等边界,有助于厘清责任、形成多层次保障合力,减少对基本医保基金的不当挤压。

对策:从政策执行看,浙江提出了可操作的路径。

一是加强系统维护与结算支撑,医保经办机构需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对新增、调出及备注调整药品同步更新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及时发布目录信息,确保结算顺畅。

二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把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的要求纳入协议约束,推动医疗机构建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同时提出对国谈药品配备提出量化要求,促进“应配尽配”。

三是完善价格与支付联动机制,鼓励优先使用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形成“临床选择—价格约束—基金支付”闭环;对合理使用创新药病例,落实DRG创新药激励措施,兼顾创新可及与支付可控。

四是以“双通道”为抓手提升可及性,推动处方电子化流转、优化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与配备率设置,提升服务供给的稳定性与规范性。

前景:总体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不仅是一次目录层面的更新,更是一次对医保治理能力的综合检验。

随着支付标准统一、挂网进院提速、处方流转规范化以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边界更清晰,浙江在保障用药连续性、提升创新药可及性、促进合理用药与基金可持续之间有望形成更稳健的平衡。

下一步,政策成效将取决于基层执行力度与部门协同水平,尤其需要在临床路径管理、患者用药指导、目录衔接期替代方案制定、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政策红利真正落到参保群众和临床一线。

浙江此次医保药品管理改革既体现了对国家政策的精准落实,又展现出制度创新的地方智慧。

通过支付标准透明化、供应渠道多元化和商保医保协同化的"三化联动",不仅为患者构筑起更坚实的用药保障网,也为全国医保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随着新规实施,如何平衡基金可持续性与临床需求、如何优化"双通道"运营效率,将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