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以制度形式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作出系统规范,围绕“在哪测、谁来测、怎么测、出了事怎么办、何时能收费运营”等关键环节建立流程化管理框架。
新规将智能网联汽车从研发验证到载人运营的路径划分为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三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准入条件与监管要求,为产业发展划出“安全底线”和“责任边界”。
问题:技术加速落地与道路安全风险并存。
近年来,自动驾驶相关技术迭代迅速,应用场景从封闭园区逐步走向公开道路。
与此同时,公开道路的交通参与者多、环境复杂度高,任何“带病上路”“越级运营”都可能放大风险,既影响公众安全,也损害产业信誉。
部分地区在探索中还面临职责边界不清、审批标准不一、事故处置口径不统一等现实挑战,迫切需要以制度明确各方权责,提升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水平。
原因:以规则对冲不确定性,以协同治理支撑规模化。
山东此次办法由工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出台,指向的是跨部门协同治理:产业推进需要牵头部门统筹资源与试点,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交管部门把控道路风险,道路运输属性及市场化运营则需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监管。
新规明确省级层面定期协调机制以及省、市职责分工,同时要求车辆配备随车安全员并具备紧急接管能力,体现出在技术仍处发展阶段时,坚持以人工兜底、逐级放开作为基本原则,通过“可控边界”换取“可持续推进”。
影响:分阶段准入将重塑企业测试运营路径与合规成本结构。
办法把从测试到运营的“进阶通道”清晰化:在道路测试阶段,车辆在测试道路开展自动驾驶功能测试,市内测试道路由市级相关部门确认后报省级备案,跨市测试道路由省级相关部门确认,既便利企业开展多场景验证,也通过备案与确认机制为监管留出抓手。
进入示范应用阶段,车辆需在自动驾驶模式下累计完成不少于240小时或不少于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后,方可申请在测试道路开展载人载物运行活动,强调以足够的真实道路数据验证稳定性。
迈入示范运营阶段,车辆还需累计完成不少于240小时或不少于1000公里的示范应用,并对运营主体提出更高的里程经验门槛:在全国范围内累计不少于10万公里,或在省内累计不少于5万公里的示范应用或道路测试经历,达到条件后方可申请开展载人载货或特定场景作业的市场化收费行为。
上述设计的直接效果,是让商业化收费与安全验证程度相匹配,避免“先收费、后补课”。
对策:以全过程监管与责任闭环提升治理效能。
办法在过程管理层面提出多项要求,涵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期间主体与车辆应遵守的规定、违规处罚以及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原则。
对于公众最关切的安全问题,随车安全员制度与突发状况接管要求,形成第一道防线;对违法与事故的处置规则明确,有助于减少争议空间、提高处置效率,推动形成“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闭环。
对企业而言,合规要求更细,意味着需要在测试方案、数据记录、人员培训、车辆维护、风险预案等方面同步提升标准化能力;对监管部门而言,规则越清晰,越有利于统一尺度、压实责任、提升跨区域测试管理的可操作性。
前景:以“稳”促“进”,加快可复制的示范经验形成。
面向未来,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仍取决于安全性、可靠性与社会接受度的共同提升。
山东通过分阶段门槛、里程与时长要求以及跨部门职责清单,为规模化测试与示范运营提供制度支撑,有望推动更多企业在相对稳定的预期下进行技术迭代与场景扩展。
随着测试数据积累、道路基础设施与车路协同条件完善,相关管理规则也将进入动态优化阶段:一方面,针对不同场景、不同风险等级实行更精细的分级管理;另一方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探索更高自动化水平的组织方式与运营模式,形成可推广的治理样本。
山东省的这份管理办法为智能网联汽车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框架,体现了在创新与安全、发展与规范之间的平衡。
从道路测试到示范运营的三阶段设计,既为新技术留足了试错空间,又通过明确的指标要求确保了充分的安全验证。
这种渐进式、分层次的管理思路,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这一框架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望实现更加健康、有序、高质量的发展,为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