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法院高效调解69名农民工欠薪案件 12300元工资当场兑付

春节前夕,一场诉前调解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中心调解室顺利进行。

61岁的农民工老白和他的68位工友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其中老白本人讨回12300元,最多的工友追回4.8万元。

这一结果的取得,见证了司法机构在化解劳资纠纷中的创新实践。

问题的根源在于建筑施工领域的复杂用工关系。

老白来自黑龙江省绥化市,2024年2月来京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从事钢筋工工作。

工程进行至8月时,他和工友们发现承包方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款项始终未能结清。

这种情况并非个案,涉及的69名农民工都遭遇了同样困境。

究其原因,该案件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常见的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等问题,导致用工关系复杂,责任主体不清,农民工权益保护面临困难。

面对这一局面,农民工们决定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12月3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未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而是采取了更加高效的诉前调解方式。

立案当天,法院就对当事人开展了调解工作,随后进行了10余次"背对背"沟通,向涉事各方阐明法律规定:一旦发生欠薪问题,违法分包的单位必须对农民工工资承担兜底清偿责任。

这一法律依据的明确阐述产生了显著效果。

涉事公司认识到自身的法律责任,表示将履行支付义务;包工头也主动表示自愿承担部分支付责任。

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共识,从2025年12月底进入调解程序,到现场发放欠薪,整个过程仅用一个多月时间。

农民工代理律师袁峰对此感慨,如果进入诉讼程序,至少需要数月时间,而农民工往往等不起。

法院先行调解的做法,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大幅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这一案例反映了司法部门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积极探索。

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法院充分发挥了司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既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也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权益救济途径。

同时,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引导用人单位和承包方主动履行义务,形成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良好示范。

让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底线民生,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丰台法院以诉前调解实现“案结薪清”,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依法治理的路径选择。

面向未来,唯有把制度落实、行业监管与司法保障有机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才能让“劳有所得、薪不再欠”成为常态,让每一份辛勤付出都得到及时、体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