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拒退押金无法律依据 律师提示商户应按约返还保证金

近日,"合同到期却退不了押金"的投诉引起关注。李先生反映,他在贵阳市南明区鸿通城二七路小吃街租赁摊位经营餐饮,与管理方签订的美食亭使用合同期限为3个月。合同到期后,李先生选择不续签并提出退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却被告知需要"经营满6个月"才能办理。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明确押金的法律属性和返还条件。

这起押金退还纠纷看似是单个商户的维权案例,实则是对商业诚信与契约精神的一次检验。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如何平衡各方权益,既需要市场主体自觉守法,也依赖监管的优化。当每一个经营主体都能在清晰的规则下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烟火气"才能真正转化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此案的处理结果,将为同类商业租赁纠纷提供重要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