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担保这事儿千万不能当儿戏,它跟“人情面子”可是两码事

谁能想到呢?老曹把15万血汗钱全垫了进去,结果最后却成了肉包子打狗。事情得从2016年2月说起,当时谢某想要周转一下生意,却被银行拒绝了。为了能拿到那笔钱,谢某拉着曹某一块去做担保。老曹平时看在多年的交情面上,二话没说就在担保合同上按了手印。 时间一晃到了2017年3月,谢某的生意彻底黄了,可银行的催款函还是照发不误。眼看自己就得背这15万元的债了,老曹不得不狠心从口袋里掏出钱来,直接给银行账户打进15万元帮朋友还清了这笔贷款。 可这钱刚一付出去,谢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管老曹怎么打电话发信息,对方就是不接。再去谢某家一看,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无奈之下,老曹只好把这个债主告上了芷江法院。法官听完事情经过后说:“曹某已经替银行把所有欠款都结清了。按照《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了责任之后就有权利找主债务人要钱。” 法院最后下了个硬气的判决:被告谢某得在判决生效后的十天之内把15万余元的代偿款给付给原告曹某。这案子到现在也没上诉,欠款也全都要回来了。 不过法官也想提醒大家一句:签字担保这事儿千万不能当儿戏,它跟“人情面子”可是两码事。不管是朋友还是熟人来求你帮忙签字之前,都得先好好掂量掂量风险有多大;替别人还钱之后一定要把银行的结清证明收好;如果对方突然玩失踪了,赶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免得以后连人带钱都找不着。 总之记住一句话:担保是要付出代价的,想要把钱追回来就得趁早行动。下回再遇到有人想让你在担保合同上按手印的时候,不妨先把这法律条文翻出来对照着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