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去吃饭走着滑倒受伤索赔12万

谁知道09月16日那天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就审理了这么个案子。事情是这样,王女士去吃饭,走着走着就滑倒受伤了。送去医院治好了之后她就把餐厅给告了,说要赔钱。餐厅方面也是不服气,双方就开始扯皮。法庭那边调查之后,发现事发后不到3分钟,服务员就跑到滑倒的地方把地面给擦了。证人也说当时地挺湿滑的。法院一看就觉得餐厅这事儿做得不对,他们没把安全保障工作做好,还在王女士摔倒以后没及时清理现场。 宋光法官也在那儿解释呢,餐厅要想不被人告还真得好好干活。像这种地面湿滑的情况,就该赶紧弄干净或者立个牌子提醒顾客小心。如果已经扫过地了,还得保证地面干透才行。还有就是出了事要赶紧救人、送医,不能看着不管。赵银豪庭长也说了,这家餐厅在消除安全隐患这块儿确实没做到位,既没达到法定标准也没达到行业标准,肯定得担责任。 但王女士自己也有问题啊,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自己走路也得留神。最后法院就把账给算明白了:餐厅给王女士承担60%的赔偿责任,王女士自己承担40%。算下来总共赔了12万多元。不过这事儿也不是说赔完钱就完了,对咱们消费者来说还是得长点心眼。毕竟要是下次吃饭再碰上类似情况受伤了,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人民日报》在2025年09月16日第11版上登了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