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电动自行车打气费引发的纠纷,近日通过司法裁判为见义勇为行为作出清晰注解。
2023年10月,外卖员小刘在宝山区某电动车维修点因1元打气费与店主张某发生争执,冲突中张某拳击小刘头部后突然捡起修车铁锤。
同行外卖员小周上前制止时将张某扑倒,致其手掌被所持铁锤硌伤骨折。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防卫行为的正当性认定。
原告张某坚称持锤系为修车,但公安机关笔录、目击者证言及监控视频形成完整证据链:张某在持续击打小刘头部后突然持锤,其"转修车辆"的说法与行为连续性明显矛盾。
承办法官指出,面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防卫人无需苛责自身判断的精确性。
此案判决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181条对正当防卫的免责规定得到具象化诠释;从社会效应看,有效破解"扶不扶""救不救"的道德困境。
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国涉见义勇为民事诉讼中,超七成获法院支持,体现司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该判决准确把握了正当防卫的"必要性"与"相当性"界限。
当不法侵害具有现实危险性时,法律允许防卫人采取必要手段制止,这种裁判导向有助于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
据悉,上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启动对小周的表彰程序。
一元费用引发的争执不应演变为肢体冲突,更不应以危险工具相向。
法治社会的温度,既体现在对侵害行为的依法惩治,也体现在对守法者、制止者的坚定保护。
让正当防卫者不因止恶而担责,让善意与勇气不被“倒逼沉默”,才能让社会运行更有秩序、人民生活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