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装电梯,有时候真的很难办。大家都知道,高层住户一天都离不开电梯,可是低层住户却觉得电梯就是个摆设。这就像是香跟臭只隔了一层楼。在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里,这场拉锯战终于有了结果。 2018年,B栋的19位业主100%同意装电梯,还把相关手续办好了。可A栋有5位业主就是不同意,硬是把施工队给挡在门外。 这个老旧小区里,A栋和B栋是并排的。原本大家走的是一条南北向的通道,那边只能勉强错车。可是电梯一装上去,通道宽度就变得很窄了,小汽车根本过不去。 这时候A栋业主想回家,就只能穿过B栋的候梯厅,“借道”成了唯一的选择。这事儿让张先生他们心里挺不痛快,他们觉得电梯占了回家的必经之路,万一有急事要消防救援或者搬大件东西就麻烦了。 但是段女士她们也有自己的理由:手续齐全,候梯厅的宽度有1.3米呢,轮椅侧身都能通过。再说了,她们又不是直接受益人,凭什么干涉? 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给出了三点结论:B栋业主有权依法增设电梯;A栋业主说的那些隐患没有证据支持;就算影响到了公共通道,距离也不远、范围有限。 最终判决是驳回了A栋5人的诉求,电梯继续建设。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其实《民法典》里有句话说得很清楚:“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当权利冲突的时候,法院会权衡一下:谁更迫切、谁影响更小、谁更守规则——答案往往偏向已经依法报建的一方。 老旧小区改造不可能一劳永逸,大家得互相让一步才行。这次电梯装好后,低层住户偶尔还能享受一下“顺风车”。没装电梯的楼栋也能从这次拉锯战中吸取教训:提前沟通、依法报建、预留通道、兼顾救援——把“麻烦”降到最低,把“人情”留到最暖,才是邻里之间最体面的相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