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咸阳发生的一起事件再次引发关注。两名14岁女孩零食店正常付款后离店,仅因总部监控的模糊提示,就被店员强行叫回并滞留20多分钟。女孩请求联系家长遭拒,被迫自证清白才得以离开。最终警方确认女孩并无任何盗窃行为。这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更反映出部分商家法律意识的严重缺失。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的行为已明显违法。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身体。《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尊重其人格尊严。在此案中,店员仅凭未经人工复核的监控提示就对未成年人有罪推定,这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无故滞留20多分钟已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拒绝女孩联系家长则直接侵犯了通讯自由。商家既无执法权,也无盘查、扣留消费者的资格。即便有盗窃嫌疑,唯一合法的做法也只能是保留证据、立即报警。 事件的深层原因需要认真分析。一上,部分商家对防损工作认识不足,将其简单理解为"抓嫌疑、防损失",缺乏对员工的法治培训。店员将"门店管理"与"执法权限"混为一谈,把主观怀疑当作定性依据,肆意采取扣留、盘问等越权行为。品牌层面的管理缺位,为违法行为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部分商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此类纠纷只需以"误会"搪塞、以道歉收场,低估了法律的惩戒力度,忽视了消费者日益增强的维权意识。 这类事件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不容小觑。未成年人在成年人面前天然处于弱势,缺乏有效的自我抗辩能力。被指控为"小偷"并在众人质疑中被扣留,这种经历可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长期创伤,影响其对社会的信任感和安全感。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表明,商家因怀疑盗窃而非法搜身、拘禁顾客已成为较为普遍的问题。 解决该问题需要多方努力。商家必须重构防损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手段的同时补上人工复核的漏洞,避免技术误判。要强化员工的法治意识,明确告知合法的处理流程,让员工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触碰。更重要的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面对未成年人时要恪守特殊保护原则,守住法理底线。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户的普法宣传和监督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伤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遭遇非法扣留、搜身等侵权行为时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任何经营困难都不能成为侵权的理由,任何"怀疑"也不能替代事实与程序;守住边界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人心的尊重。只有把权利放在规则之内、把管理置于法治之下,让每一次处置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进店、让未成年人安心成长,也让市场在规范中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