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全年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并公布三起典型违法案例。
数据显示,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6964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4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食用植物油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餐桌安全。
然而部分不法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掺假掺杂、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正是针对这些突出问题,通过排查整治、严格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从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看,违法行为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特征。
云南曲靖案例中,涉案企业在菜籽油中掺入大豆油冒充纯菜籽油销售,将临期橄榄油与散装葵花籽油混合冒充进口产品,通过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者,并冒用他人商标,违法行为涉及多个环节。
沾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没265.3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五年从业禁入,执法力度空前。
更为恶劣的是广西南宁案件,涉案企业在食用植物调和油中添加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非法调色剂。
苏丹红属于工业染料,具有潜在致癌性,严禁添加到食品中。
该案已由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将面临刑事追责。
陕西西安案件则暴露出产业链条上的系统性问题。
涉案企业自2024年6月以来,长期在标称纯正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中掺入棉籽油,违法所得高达2480.38万元,违法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
该案同样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相关责任人被实施五年从业禁入。
分析此类违法行为频发的深层原因,一方面源于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食用油生产流通环节复杂,部分小作坊、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质量管控能力薄弱,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此外,市场监管覆盖面广、执法资源有限,部分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
此次专项整治的成效表明,严格执法是维护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
通过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相结合,经济制裁与从业禁入并举,不仅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也在行业内形成强烈警示效应。
移送公安机关的44起案件,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了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惩。
从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看,食用油安全治理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监管部门应持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和覆盖面;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守法经营;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管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食用油是百姓餐桌上的基础品,也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必答题”。
从通报案例可以看到,违法手法不断翻新,但监管重拳亦在持续加码。
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守法者获得更大空间,才能稳住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推动行业回归以质量取胜、以诚信立身的发展轨道。
下一步,持续深化全链条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将是守护“油瓶子”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