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车位“公用”属性被弱化,短停需求与长停占用矛盾突出。近年来——随着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学校接送、就医购物等高频短时停车需求,与有限道路泊位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一些路段出现“长时间占位”“一停一整天”等情况,挤占临时停车空间,导致道路通行效率下降;部分区域还伴随随意停放、占道经营等问题,影响市容秩序和交通安全。 原因——供需失衡叠加治理手段不足,需以制度提升周转率与规范性。道路泊位本质上是公共资源,缺少价格约束和统一规则时,容易被低成本长期占用。同时,部分车主对“施划泊位”边界、收费时段、票据真伪等信息不够清楚,也容易引发管理争议。此次办法将收费、管理、监督等环节纳入统一框架,以更制度化、透明化的方式,推动停车资源回归“临时周转”的定位。 影响——以“低门槛短停+适度约束长停”引导停车行为,提升道路通行与城市秩序。根据办法,收费范围覆盖羌州路全段以及玉带路、七星街、河滨路、北大街、司法巷、东大街、西大街、大东街、兴宁路、文昌路、汉源大道、临溪西路等14条街道的施划泊位。需要强调的是,计费对象为白线内泊位,未按规定停放仍属于违法停放。收费时段为每日8:00—20:00,20:00至次日8:00可免费有序停放;计费实行阶梯方式,30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按2元/次计收,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并设置24小时最高12元的封顶标准。该设计兼顾接送、购物等短时需求,同时对长期占用形成成本约束,有助于提升泊位周转效率,缓解核心路段“找位难”。 对策——以规则细化、公开透明和严格执法构建闭环管理。办法同步明确免收范围:公检法、军警、抢险救援、环卫、殡仪等执行任务车辆可免收;出租车、公交车划定的营运专用泊位停放免收;执法暂扣车辆在暂存期间按规定处理。为减少争议,办法要求符合免收情形的车辆按管理要求登记信息,确保可追溯。 在车主行为规范上,办法提出进入收费管理区域须按位停放、顺行方向入位,遇道路拥堵不得滞留;禁止泊位区域洗车、修车、设置婚车装饰等影响通行的行为;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停放;并明确拒缴、使用假票据等行为,将面临锁车或拖移等处置。对破坏标线标牌、擅自设置地锁等行为,城管部门将会同公安依法查处,最高可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在价格监督与服务规范上,办法要求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标明收费依据、时段、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收费人员需佩戴标识、持证上岗并出具统一票据。此举有助于减少口头收费、标准不一等现象,保障车主知情权和监督权,也为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对车主而言,保留票据信息和支付记录,并在必要时通过12345或公示电话反映问题,是更清晰可行的维权路径。 前景——以动态评估提升政策适配度,用“取之于车、用之于路”推动精细化治理。办法提出,城市管理部门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停车需求变化,原则上每五年开展评估,依法依规对泊位设置进行增划或缩减,并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提高调整的科学性与透明度。资金使用上,办法明确道路停车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扣除必要运营成本后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维护、环卫保洁以及智能化管理系统升级等。通过将收费与设施改善、管理能力提升相衔接,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政策的认可度和可持续性。
道路停车治理既关系到城市管理的精细程度,也直接影响群众出行体验。宁强县此次以规则更清晰、监督更严格、资金专用为抓手,推动公共车位回归公共属性。下一步,关键在于执行到位、服务跟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收费”真正转化为更有序、更便捷、更安全的城市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