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空子搞虚假宣传卖不合格产品

现在市面上的“试”消费花样可多了,美妆试用装、食品试吃,还有在线课程试听,“先试后买”这种模式虽然能刺激大家购物,可也带来了不少麻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吴景明教授觉得,“试”经济说到底就是普通的消费活动,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本来是有保护消费者的条款的,但“试”消费因为场景灵活、链条分散、金额小,导致消费者碰到纠纷时特别难办。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徐海燕教授也指出,有些商家利用法律空子搞虚假宣传,甚至卖不合格产品。她建议在法律条文里细化规则,把“试”用品的质量标准、宣传真实性和责任划分都定清楚。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芦云主任提到,试用品不像正品那样容易查源头,尤其是化妆品、食品这些直接入口的东西,来源很难监控。她呼吁建立全链条的溯源机制,还得把行业标准落实下去。大家都觉得得专门给“试”消费开辟快速处理的通道。徐海燕特别提到了全国12315平台,可以在上面开个专门受理小额纠纷的口子,搞个在线解决机制,先调解不行再打官司或者仲裁。吴景明教授还提醒平台要负起责任来,别推脱了事。法律已经规定了平台连带责任,实践中得通过备案公示、过程监管来把责任压实。“试”经济要想发展好,还得靠监管、平台、企业和社会一起努力才行。只有让大家试得放心、买得安心,“试”经济才能真正带动市场发展,形成公平透明的消费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