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佳”骗走1 万多

织金县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为1万多元。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织金县的伍某某是这次诈骗案的受害者。这个案子看似是朋友介绍对象的闹剧,实则涉及了几个关键的法律问题。李某给伍某某虚构了一个叫“李某佳”的身份,通过微信和抖音与伍某某频繁聊天,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了他的钱财。李某佳编造住院、复查等理由,成功从伍某某那里骗取了1万余元。伍某某意识到上当受骗后,才发现所谓的“李某佳”根本不存在。 这次诈骗案中,李某主动提出给伍某某介绍对象,随后虚构了一个叫“李某佳”的身份,通过微信、抖音与伍某某频繁聊天。李某佳编造了受伤住院、需要复查等理由,先后从伍某某手里骗走了1万余元。直到案发后,伍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这个过程中,李某表现得相当狡猾,成功地让伍某某陷入了他设下的圈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主动退赔了全部钱款且取得了谅解,但法院还是依法对他进行了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这次判决是为了固定责任。 这个案子涉及了几个关键的法律问题。首先是为什么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本案中,李某虚构身份、编造住院理由并骗取了1万余元,三个要件都满足。很多人以为只有陌生人骗钱才构成犯罪,其实熟人之间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另一个问题是这一万多元算不算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贵州省诈骗罪的定罪标准为:数额较大为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李某骗取了1万余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退赔了还要判刑?这里要区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两个概念:刑事责任是国家法律的破坏必须接受惩罚;民事赔偿是弥补被害人损失可以作为从轻处罚情节。退赔加上谅解可以从轻判处但不能免罪。 法官给大家三条建议:第一没见面别谈钱;第二转账前问自己三个问题;第三不对劲马上停。 织金县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提醒大家提高警惕。 这次织金县法院审理的诈骗案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即使是熟人之间也可能存在骗局。遇到陌生人或者虚拟人物时要提高警惕并保持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