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创新监管模式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涉企执法检查频次下降超三成

企业运行环境好不好,既看政策力度,也看治理精度。

长期以来,一些经营主体反映,涉企检查存在频次偏高、部门分散、标准不一等情况:同一事项多头检查、同一时间段反复迎检,企业在“迎来送往”中耗费人力、影响生产节奏。

如何在“减负”与“监管”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地方治理能力与法治化水平。

问题在于,行政检查一旦缺少统筹与边界,容易滑向“重复化”“随意化”。

部分领域风险点多、监管链条长,检查主体涉及市监、消防、应急等多个部门;加之信息共享不足、检查计划各自安排,客观上造成时间叠加、程序叠加,企业被动应对的成本随之上升。

一些企业担心“检查多、整改急、解释难”,影响正常经营预期,也容易削弱市场活力与投资信心。

造成上述现象的深层原因,既有监管方式粗放的一面,也有制度供给不够细化的一面。

过去不少检查偏重“事后发现问题”,而对“如何减少无效检查、如何把一次检查做深做实”缺乏统一规则;同时,执法过程透明度不够,社会和企业对“谁来查、查什么、查了几次”难以及时掌握,监督制约链条有待完善。

更重要的是,企业类型差异显著,风险水平不一,若简单以减少检查次数来回应诉求,可能导致对高风险主体监管不足,反而埋下安全隐患。

围绕这些痛点,咸宁市从制度设计入手,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

当地推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什么情形可以依法检查、什么情形不得随意入企;同时推进“综合查一次”,将市监、消防、应急等多部门检查计划统筹整合,原则上多个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对象实施的多项检查合并开展,企业尽量“只迎检一次”。

在频次控制上,当地提出原则上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总数不超过2次;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则根据监管需要科学确定频次,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从实际效果看,制度调整带来明显变化。

以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为例,企业管理人员反映,以前一个月常要面对一两次不同部门的检查,如今多部门联合上门,检查事项集中,迎检次数减少、生产节奏更稳定。

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同比减少36.8%,企业迎检时间成本下降54%。

这组数据不仅反映了检查数量的下降,更反映了行政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用统筹替代分散,用一次到位替代多次重复,把“时间”还给企业,把“精力”用在发展上。

为防止“合并检查”演变为“走过场”,咸宁同步强化过程监督,试行“扫码入企”机制。

执法人员入企前通过手机扫码登记单位信息、执法证等要素,系统后台可实时记录检查时间、部门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形成可追溯的执法链条。

一旦出现某企业被检查频次异常偏高,系统可提示预警,为纠治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对企业而言,执法“留痕”带来规则确定性,有助于增强对政策执行的信任感;对监管部门而言,信息化手段也有利于提升协同效率,减少“各查各的”。

在“减”之外,更要在“准”上下功夫。

咸宁明确,不能用简单降频替代精准监管,否则少数主体可能在监管盲区中积累风险。

为此,当地司法部门制定《咸宁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通用型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则建立专业型标准。

目前全市已在食品流通、用人单位诚信行为等级、纳税信用等级、生态环境信用等级等24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等级的经营主体灵活调整年度检查频次:对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尽量做到“无事不扰”,对风险较高、问题多发的主体则依法从严从实,体现“差异化监管”的导向。

从更长远看,规范涉企检查的意义不止于“少检查几次”。

它通过清单化、数字化、分类化手段,把行政检查从“运动式”转向“制度化”,从“人治经验”转向“法治规则”,推动监管从“看得见的检查”向“看得见的质量”转变。

随着数据归集、部门协同和风险识别能力提升,未来监管可能更强调事前预防和闭环整改:检查更聚焦关键环节,整改更注重实效评估,企业也能在明确预期下投入生产、扩大创新,形成政府治理与市场活力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从"反复查"到"精准查",咸宁的改革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当监管者学会"放手",市场主体才能更好"动手",这种监管智慧的升级,正是高质量发展时代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