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卖烟花爆竹商户罚了3.2万

最近宜兴这儿抓了一个非法卖烟花爆竹的商户,罚了3.2万。这事让应急管理局又狠狠查了一遍节前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这事儿可大可小,绝不能马虎,只要违法就要追究。这次被抓的是万石镇蒋某芬开的电子烟花店,根本没拿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就敢在店里存着烟花爆竹想卖钱。这就违反了国务院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照这规定,《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也说得很清楚:得让他把东西收了,还得罚3.2万元。为啥这么严?因为烟花爆竹这东西太危险,要是质量有问题,一个炸了就容易出大事故。 大家平时去买烟花鞭炮的时候可得注意了。这《条例》里说了,未经许可卖这些东西的,不光要没收东西、罚钱,罚款金额在2万到10万之间,“这次”罚了3.2万是在这个数里头。而且这还不是光罚钱那么简单,如果情节严重到违反治安管理了,那就得治安处罚;要是构成犯罪了,绝对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次处理完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既让违法的人长记性,也能给别人提个醒。 马上就到春节了,烟花爆竹生意进入旺季,有些不法分子就想铤而走险。为了防止出事,全国各地的应急管理、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都在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也在行动,重点查那些批发的、零售的,还有闲置厂房、出租屋这些地方。 作为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也要小心点。尽量去那些有正规许可证的店里买,别贪便宜买三无产品或者那种安全系数极低的“白杆”鞭炮。选购的时候要看清楚外观有没有坏的地方,还要认准厂家、厂址、合格证这些标识。 建议大家买药量少、危险性低的C级或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燃放的时候也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来做。这次宜兴的处罚就是给大家敲个警钟: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商家都得绷紧安全这根弦。全社会也得一起努力抵制非法产品。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