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理财保险真是坑人!明明承诺了能有10 万块的收益,可这消费者苦等了15年,到头来才到手

你说这理财保险真是坑人!明明承诺了能有10万块钱的收益,可这消费者苦等了15年,到头来才到手3万多,损失可不小。就在2025年3·15这天,陈女士和谢女士跑了趟广州市消委会,想讨个说法。原来早在2010年,她俩在银行做VIP客户时,经理热情地把她们请进了VIP室聊保险。开始她们压根没兴趣,后来经理给了张收益单,说最差也能拿10.76万(这是本金15万加上额外兑付的25.76万),而且说这张单子上的内容会写进合同。她俩信以为真就买了,每年按时交钱。等到最近保险到期一查账,发现实际收益跟承诺差太远了,陈女士拿到手才3.24万,亏了7.52万。她们觉得是被银行经理忽悠了,非要银行按承诺把钱赔给她们。 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马展开调查。银行一开始还嘴硬,说是收益波动不算数。消委会把合同翻出来一看,这收益承诺单明显是合同的一部分,上面还写着两个人的名字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按照保险法规定,这种承诺收益的方式是违规的,销售人员肯定有问题。银行没办法,只好答应回去再找保险公司商量。 后来消委会又约谈了银行两次。银行开始找借口说经办人不在了、支行也撤了,查档案太难。再后来反馈说保险公司的档案里根本没有这张收益承诺页,单张编码也和合同其他页不一样。保险公司死活不认是自己夹进去的这张纸;银行则说自己没权利印这种内容的单子,让保险公司自己担责。 消委会提醒银行,作为代售方不能排除手里有这张纸的可能性。建议他们负起责任好好谈。 第二次调解的时候因为补偿方案差距太大僵住了。消委会又搞了个“背对背”调解:一边肯定银行调查努力了;一边劝消费者别太贪心别打官司。最后三个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每人赔1.9万元;银行每人再赔2.8万元加2000元的礼品;总共给两位消费者挽回了近10万块钱的损失。 事情算是圆满解决了,消费者和银行都给消委会送了锦旗。大家以后买理财得擦亮眼睛啊! 对于这类案例核心就是那张收益承诺单的效力问题。如果有法律效力那就得照付;如果没效力那就是销售方违规误导了。从消费者的话里能看出来当时是先口头忽悠后来又说写进合同才把人骗进去的。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方式就是违规的侵犯了知情权。不过现在查起来太难了,毕竟已经过去15年了人员变动也大。 消委会花了一个多月才把这事办妥。大家以后买理财产品要注意: 第一得看清产品到底是保险还是理财还是存款; 第二保管好合同、宣传单这些资料; 第三维权得通过正规途径别拖到最后打官司才想起来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