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秩序事关民生福祉与经济安全。
近期,公安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进展,并公布包含贷款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以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在内的10起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今年6月至11月,相关部门在17个重点省市集中推进打击整治,全国公安机关组织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问题在于,金融领域消费纠纷与风险事件的外溢效应,给非法中介滋生提供了空间。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不法分子打着“维权代理”“债务优化”“退息退费”“征信修复”“刷流水提额”等旗号,以信息不对称为切入口,诱导金融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账户、验证码等敏感数据,进而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非法牟利;还有的利用群体焦虑和资金周转压力,包装“低息贷款”“快速放款”等话术,串联上下游形成分工明确的“黑灰产业链”,对金融机构正常经营与监管秩序造成干扰。
原因层面,一是部分消费者金融知识不足、风险识别能力不强,面对复杂合同条款、催收纠纷、债务压力时容易被“包办式解决方案”误导;二是互联网传播渠道降低了不法活动成本,涉诈话术模板化、引流链条隐蔽化,跨区域协同作案更为便捷;三是个别领域对信息安全保护、外包管理、合规审查等环节仍有薄弱点,为不法分子获取数据、伪造材料、操纵流程提供可乘之机。
上述因素叠加,导致“黑灰产”从零散作案向职业化、链条化、团伙化演进。
影响方面,“黑灰产”直接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轻则造成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重则引发债务风险叠加、家庭资产受损;同时,其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恶意投诉等方式扰乱金融机构正常业务秩序,推高合规与运营成本,挤压普惠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需要警惕的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一旦形成规模,易引发区域性、群体性风险隐患,影响社会稳定与金融安全。
对策上,此次行动突出“源头化解矛盾风险”和“集群打击、协同治理”的导向。
公安机关会同金融监管部门以重点省市为突破口,围绕典型犯罪类型实施集中攻坚,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研判、联合督导等方式提升打击精准度和效率。
通报数据显示,6个月内查办案件数量与涉案金额规模较大,职业化团伙被集中打掉,体现出对金融“黑灰产”保持高压态势、以打促治的治理思路。
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随着行业整治与刑事打击深入推进,相关违法犯罪将趋于更隐蔽,手法更复杂,可能更多转向线上化引流、分散化取款、跨平台转移等方式规避侦查,治理面临“升级对抗”的新特征。
面向前景,常态化治理需要在“打、防、管、治”上形成闭环:在“打”上,坚持对贷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依法严惩,持续挤压职业化团伙生存空间;在“防”上,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与风险提示,推动形成“不轻信、不转账、不泄露、不参与”的底线意识;在“管”上,完善对非法金融中介、网络引流平台、黑产工具链的监管协同,推动数据安全与外包管理更严格更精细;在“治”上,针对消费纠纷高发环节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服务透明度与纠纷处置效率,从根源减少“黑灰产”滋生土壤。
随着联合执法和行业治理持续深入,金融市场生态有望进一步净化,金融服务的安全性、规范性与可获得性将得到提升,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金融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此次专项行动的成功实施,彰显了我国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
在新形势下,只有持续加强监管协作,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才能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让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