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背景下,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兴龙派出所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本土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这座位于东江之滨的老城区派出所,通过系统性创新实践,成功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经济发达地区基层警务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 面对城市化进程中矛盾纠纷复杂化、治安管理多元化的挑战,兴龙派出所深入剖析辖区特点:东江水域治安管理盲区、"举重之乡"的文化特质、骑楼街区老龄化问题突出等现实情况。这些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质量。 为此,该所创造性实施"四建"赋能工程:一是依托水域特色建设水上警务工作站,整合救援、巡防、宣教功能;二是发挥"举重冠军"名人效应建立调解机制,2023年8月以来化解纠纷超1900宗;三是挖掘骑楼文化设立"义警驿站",实现中山公园黄赌警情清零;四是聚焦特殊群体推出定制服务。这些举措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分级、调解的闭环体系。 数据显示,该模式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辖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64.7%,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双达到99%的高位。更重要的是,其探索出的"专业力量+社会资源""传统文化+现代治理""线上服务+线下落实"等融合治理模式,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海波在揭牌仪式上指出,"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学习兴龙经验,推动便民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智办"升级转型。石龙镇党委书记李亚鹏表示,将深化"1+6+N"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制造业重镇绽放新光彩。 展望未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面临更高要求。专家认为,兴龙模式的价值在于实现了三个结合: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科技手段的结合、专业力量与社会资源的结合、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的结合。这种系统化治理思维值得在全国同类地区推广借鉴。
一个基层派出所的荣誉,反映的是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兴龙派出所的经验证明,"枫桥经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当基层治理真正以人民为中心,善于创新突破,就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发展。这份荣誉既是对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探索的激励。期待更多基层单位从中汲取经验,共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