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法院调解“以租代购”租车断供纠纷:半日化解僵局促当事人共赢

问题——“以租代购”模式虽然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用车需求,但也因交易结构复杂、权责不清等问题频繁引发纠纷。榆树市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承租人履约过程中停止支付租金,同时车辆实际使用人与合同主体不一致,导致合同解除、欠款追讨、车辆处置等问题接连出现。若处理不当,不仅会扩大当事人损失,还可能影响汽车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原因——该案纠纷的直接原因是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为36个月,租金按期支付,并明确“租期届满且无违约后车辆过户”等条款,同时注明车牌不随车过户等特殊规定。然而,承租人在支付20期租金后停止履约,并以“难以联系实际用车人”为由拖延付款。深层次原因在于:一是部分消费者误将“以租代购”简单理解为“付完钱车就是我的”,但实际上在合同履行完毕前,车辆所有权通常仍归出租方,承租人因资金压力或就业变动等原因断供时,往往低估违约后果;二是车辆可能被转借或抵押,导致实际控制人与合同责任人不一致,增加追偿和取证的难度;三是部分合同条款专业性强,消费者对车牌归属、过户条件及违约责任等理解不足,履约时容易产生预期偏差。 影响——此类纠纷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往往涉及欠款追缴、车辆控制、损失核算等多个环节的博弈。出租上临车辆贬值、资产难以处置的风险;承租人则可能因违约承担高额赔偿及信用损失,影响后续融资和就业;对整个市场而言,频繁纠纷会推高行业风险成本,抬高租赁门槛,抑制合理消费需求。因此,加强事前风险提示、推动纠纷高效化解尤为重要。 对策——榆树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注重调解优先。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协商,围绕“欠款清偿、合同终止、车辆及车牌后续处理”等核心问题引导对话。调解过程中,法官在厘清法律关系基础上,兼顾双方实际情况和损失分担,促使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务实解决方案。最终达成协议:承租人当庭支付4.6万元,出租方减免部分租金并出具收款凭证,车辆继续由承租人使用至后续交易完成。该结果快速化解了矛盾,避免了诉讼和执行的不确定性。 从治理角度看,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对事实清楚、争议集中的案件优先调解以减少社会成本;对复杂案件则保留裁判路径,确保程序公正。此外,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用,让司法救济更可及,避免“因讼致贫”。 前景——随着汽车消费需求多样化,“以租代购”模式仍将持续发展。未来需多方协同防范纠纷:租赁企业应在合同中清晰标注关键条款(如过户条件、违约责任、车牌限制等),并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监管;消费者需增强契约意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而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和行政部门可优化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机制,为小额高频纠纷提供高效解决渠道。在规则透明、处置高效、信用约束有力环境下,对应的市场有望更加规范稳定。

这起租赁纠纷的妥善化解,展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通过刚性的司法权威与柔性的调解智慧相结合,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也通过个案积累夯实法治社会的信任基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此类司法创新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