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出台十项举措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夯实新型电力系统与绿色转型基础

我国正处于能源结构深度调整的关键阶段;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确立和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传统电力系统面临新挑战。新能源的间歇性和波动性对电网调节、配置和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何高效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枢纽,国家电网承担着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任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部署,国家电网立足自身职责,推出十项重点举措,形成覆盖规划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机制完善和科技创新的系统方案。 规划协同上,国家电网将强化与主管部门、发电企业的协同机制,推动国家与地方、电源与电网规划有机衔接。通过优化“沙戈荒”、水风光基地等重点区域新能源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十五五”期间年均新能源接网规模不低于2亿千瓦,为能源转型提供支撑。 基础设施建设上,将加大电网投入力度,推动已纳入规划的15回特高压直流工程尽早投产,跨省区输电能力提升35%。同时建设一批电力互济工程,使区域间灵活互济能力提升两倍以上,满足新能源大范围高效配置需求。配电网领域,“十五五”期间持续加大投入,配电网容量增加9亿千伏安以上,建设县域有源配电网和村镇级微电网示范工程,提升新能源就近开发、就地消纳能力。 在新能源接入上,将实现项目接网标准流程全公开、业务全线上办理,充分利用“绿色通道”,做到接报即办。新增接网工程能投尽投,存量工程能购尽购,2026年回购投资增长超过50%。对分布式电源,落实新版承载力评估导则,按季度测算系统级和设备级承载力,明确可开放容量规模,满足年均6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分布式接网需求。 调节能力建设上,加快新疆哈密、山东蒙阴、吉林安图等抽蓄电站建设,“十五五”规划新投产、新开工抽蓄均超过3000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公司运在建抽蓄超过1.2亿千瓦。同时服务火电灵活性改造和新型储能建设,完善市场机制,使新型储能年利用水平超过1000小时。 在市场机制完善上,强化“三公”调度,加强新能源场站和储能调度运行,保障新能源“能发尽发”。推动实现日前365天、日内24小时不间断开市,提高新能源交易频次,提升消纳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发布安全校核结果。预计2026年经营区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5%,2030年达到30%以上。 绿电消费上,支撑可再生能源消纳监测统计及权重核算,推广小时级新能源绿电交易,提升绿证全覆盖服务质效。到2030年,新增用电量需求将主要由新能源发电满足。 科技创新上,加强与发电企业、装备企业、科研机构协同攻关,突破“沙戈荒”全绿电外送、弱送端支撑大基地运行、海上风电汇集送出、新能源精准预测主动支撑等关键技术。同时加快长时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创新负荷聚合调节技术,提升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这十项举措构成了完整框架,覆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环节。从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到市场机制创新和科技支撑,国家电网正以多层次方式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能源格局加速重构的背景下,这组举措既回应现实痛点,也面向未来布局。其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并得上”的物理瓶颈,更通过制度创新破解“用得好”的系统难题。随着措施落地,一个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新型电力系统正从蓝图走向现实,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也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