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追授贺娇龙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号召全区党员干部以其为榜样担当作为

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阶段,自治区党委作出决定,追授因公殉职的贺娇龙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这个决定是对优秀基层干部的肯定,也为全区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标杆。贺娇龙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她的事迹展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她之所以受到表彰,根本在于始终坚定政治立场,践行“ 四个意识”,把党的宗旨落实到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中。在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等工作中,她注重方法创新,直面难题、推动落实,用生命诠释了“人民公仆”的深刻内涵。当前,新疆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阶段,更需要更多像贺娇龙这样的干部。自治区党委强调,要学习她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要弘扬她敢担当、善作为的精神,在改革发展一线挑重担;要传承她心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这一表彰决定的带动效应正在显现。一上,身边榜样可学可做,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鲜活参照;另一方面,也向社会传递出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据了解,自治区已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把贺娇龙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具体成效。展望未来,新疆将以此为契机,更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让更多“贺娇龙式”干部脱颖而出。随着学习活动推进,将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担当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凝聚力量。

追授称号不是终点,而是对精神坐标的再确认、对实干价值的再宣示。只有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日复一日的坚守与推进,把“学先进”落实为“当先锋”的自觉行动,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汇聚更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