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彩礼认定的边界给划清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就是要把彩礼认定的边界给划清,好给那些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官们指明方向。这第三批案例特别关注恋爱期间转来转去的红包、送的节日礼物,还有买车买房的首付到底算不算彩礼。这事儿其实挺复杂,因为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方式多种多样,婚前可能就混着过日子了,可是很多人心里还没完全搞清楚这钱到底该不该算进去。过去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法院判法五花八门,既伤了公信力,也容易把矛盾给激化。有些当事人甚至分不清是日常吃喝玩乐花的钱还是彩礼这回事。 彩礼纠纷变多背后有好多原因。一方面是传统老规矩和现代人的财产观念撞上了,有的地方还死抠着高额彩礼不放;另一方面是现在的恋爱模式太花了,结婚前就住在一起花钱也很正常,但大家的法律意识还不太强。再加上现在的法律条文对“彩礼”说得太笼统了,法官判的时候还得仔细琢磨到底算哪一种。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给的思路很清楚:首先得把彩礼和普通送礼分开来看。法律上说,彩礼是为了结婚才给的聘礼,如果不结就得退;而平时为了增进感情送的小额红包或者吃吃喝喝的花销,一般都不算彩礼,除非有特殊情况。其次要把钱的性质和目的查清楚。要是买了车或者买了房这种大宗财产,就得看看当时是怎么商量的、当地有什么习俗来判定是不是真的聘礼。最后还得讲究公平和公序良俗。如果两人没领证但已经住在一起了,或者把彩礼花在了过日子上,法院会根据情况让退一部分钱,别太死板地按法律条文来办。 这些典型案例有很多好处。对法官来说有了标准好判案子;对老百姓来说能教他们理性看待彩礼;对社会来说能让大家不攀比高额彩礼。把规则说清楚也能帮大家预防纠纷省点打官司的钱。要想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还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最高人民法院会继续发案例指导工作;民政部门和妇联要多宣传好的婚恋观;社区也可以搞个调解平台把矛盾提前化解掉。长远来看还是得靠法律和道德一起教育人。 随着民法典越来越深入人心还有司法经验的积累,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肯定会越来越完善。以后处理彩礼的规矩也会越来越细,跟婚前财产约定这些制度配合起来用。最高人民法院会盯着婚恋领域的新动向通过发案例提建议的方式去管事儿。 婚姻说到底是要靠感情和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案例不只是规范法律怎么用,更是想告诉大家什么样的风气才是对的。让钱不再是负担而是祝福的意思需要法律来划底线更需要大家达成共识。在法律和道德的共同作用下新的婚恋观肯定会越来越理智健康文明好让每个家庭都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