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公司这回摊上事了,因为没把算法安全这块责任给扛起来。三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就是三亚市委网信办)今年一直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这几个规定,专门盯着网络和数据安全这块儿的执法工作。最近他们发现,咱们市有家公司没履行好算法安全的主体责任,弄出了不少隐患。于是,他们就给这家公司打了个电话进行了约谈。这次这个案例把普法这事儿给办得明明白白。经过调查,这家公司在提供那种能引导舆论或者有号召力的算法推荐服务之前,压根就没按规定做过安全评估,备案手续也没按要求办,甚至还可能生成些不好的信息。这事儿对网络秩序和保护用户权益都挺危险。 发现问题后,三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赶紧依法约谈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他们给公司下了死命令,让公司立马整改,把网络安全评估要求给落实了,还限定了时间去完成算法备案。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知错了,说以后会好好学学互联网法律法规,把漏洞查个遍,把管理制度改完善了。 接下来三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打算再努把力,把属地监管这块责任抓牢。他们会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还有其他一些规定办事,专门盯着重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那些不听话的企业绝对不能手软。 咱们来看看《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怎么说的吧。第七条说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人得把算法安全当成自己的事儿去负责,把审核、安全评估、反诈骗这些制度都给建起来,配好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万一发现违法信息得马上停传输、处理掉还得保存记录并报告给有关部门。第二十四条规定那些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提供者得在提供服务后的十天内去备案系统填表办理手续。第二十七条还说这种服务得按国家规定做安全评估。第三十一条更是说了违反了这些规定会被警告、罚款或者暂停服务什么的。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也提到提供者得承担网络内容生产者的责任还有信息安全义务。第十七条规定做那种能引导舆论或者有号召力的生成式AI服务的得做安全评估和备案手续。第二十一条说了违反办法规定的会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警告批评什么的。 监制是周哲,三审林宗二审蔡佳明一审关芯编辑符星来源三亚市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