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正主?那个判决书现在还算数吗?

这事情闹得挺大的,是2021年12月在湖北黄石发生的。具体起因是张梅家住的楼顶被加盖了点东西,被认定是违建给强拆了。她不服气,告到了法院,说西塞山区城管局拆违程序不合法。一审法院判城管局败诉,确认这个强拆行为是违法的。 但事情到这儿还没完。本来案子定了局,张梅去要国家赔偿,结果城管局那边一直拖着不给回复。后来又打起了官司,西塞山区城管局竟然在答辩状里说,拆房子的活儿不是他们干的,是根据文件要求让八泉街道办事处干的。这下可好了,责任到底该找谁啊? 调查还发现更奇怪的地方。八泉街道办事处在信息公开里承认是他们执行的拆除工作,还给了关键的文书。但那个文书上盖的章居然是西塞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也就是说,这文书是区城管局名义发的,实际干活的却是街道办事处。 这到底谁才是正主?那个判决书现在还算数吗?法律界的人分析说,这案子暴露了好多问题。首先是权责不一致。改革让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了,但谁来承担责任没弄清楚。谁发的公文就该找谁负责,现在名义上是城管局发的文件,实际干活的是街道办事处,这不是糊弄人吗? 其次是执法程序太随意。法院之前判违法主要是看程序不对。现在出了主体问题,说明执行的时候内部沟通太差劲了,操作不规范甚至想逃避责任。依法行政不光要看结果合不合法,过程和主体适格也很重要。 第三是打官司太难了。张梅拿着判决书去要钱却没下文。这说明在有多个部门一起干活的时候,法院判决的时候得查得更细点,不然当事人的权益就没法保障。 现在张梅一方对主体认定有意见,已经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了。大家都在盯着后面会怎么判呢?这个案子看着是个小纠纷,其实是基层治理的一个窗口。 想让基层治理好起来离不开法治护航。一定要让每一项权力都有法可依、规范运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只有坚持权责法定、程序正当,才能避免再出现这种“主体迷雾”的情况。